
毒饺子事件的始末
从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1月,日本兵库、千叶两县的一些地区,若干个家庭逾10人先后发生呕吐、腹泻的食物中毒症状,被送医救治。其中3人情况危重,1名儿童一度昏迷。因一系列病例的临床反应高度相似,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调查,发现所有患者在发病前均食用过原产于中国河北省石家庄某食品厂的同一品牌的速冻饺子。至此,“毒饺子事件”浮出水面。
1月30日,消息经媒体披露后,迅速发酵。短短两天时间,日各大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分析、评论,使舆论迅速升温,其引发的连锁反应,至今不见收敛迹象。影响所及,所有商场、超市的中国产冷冻食品下架;进口“问题饺子”的上市公司JT(日本烟草公司)的股票暴跌;平时熙来攘往的横滨等地的中华街呈现门可罗雀的“鬼街”景象;政府厚生劳动省临时设立的“饺子咨询热线”几乎被打爆;各地发现类似症状,前往医院救治的病患激增。
因被认为导致食物中毒的元凶剧毒农药甲胺磷(一种植物杀虫剂),在日本属早被取缔,已完全无从寻觅的化学物质,故舆论指向毒物为隐藏在饺子馅中的农药残留或在中国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投放,无论是哪一种,很明显,其责任都在中方。
但是,2月1日,一个偶然的发现使事态的方向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日兵库县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饺子”的塑料包装袋上,有宽约1毫米、长约3毫米的菱形小孔,孔的边沿从外向内翻卷,状似人为以针状尖锐刃物从外向内穿刺所致。同时,中日双方对相关食品制造商、贸易商的调查及对“问题饺子”的抽样检查中未检出甲胺磷的事实表明,不排除在日本国内流通过程中人为投毒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就事件发表谈话,表示将会同日方,尽快查明真相,并要求被认为生产了“问题饺子”的食品厂停产配合调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官员表示,在科学、正确的调查结论得出之前,应避免任何形式的主观臆测。2月1日出版的《环球时报》,引用有关专家的发言,指出“中国食品生产者不可能故意把有毒的产品销往日本”,并批评了日本媒体的“过度反应”。